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标VR实训基地教学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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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虚拟现实交互开发实训基地教学终端

映维网Nweon 2026年08月06日)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告,计划招标采购虚拟现实交互开发实训基地教学终端。

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标VR实训基地教学终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601061

项目名称:2026年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非信创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36200

最高限价(元):936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虚拟现实交互开发实训基地-非信创虚拟仿真开发教学终端(非信创计算机设备)

数量:2

预算金额(元):9362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虚拟仿真开发渲染终端8台、虚拟仿真开发教学终端98台、图形工作站1 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送货至采购人要求地点;同步完成整机安装、硬件调试、正版系统部署、校方提供的教学实训软件预装、网络环境对接、网络同传、硬盘底层还原保护系统全套调试,整体调试完毕后达到直接正常开课使用标准,完整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项目答疑会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下午16:00。地点: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标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中湾街1号

联系方式:18099229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鹤婷

电 话:0991-4184153

本文链接https://news.nweon.com/14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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