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网站就是互联网,开公众号就是移动互联网,搞数字化就是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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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元宇宙的别再来加我微信了
(映维网Nweon 2022年03月24日)关于Metaverse的炒作已近有一年多,期间映维网也一直陆陆续续被问为啥不怎么写Metaverse,也有不少人陆陆续续来找我做Metaverse的宣传报道,也有不少网友在知乎邀请我回答有关Metaverse的问题,还有不少自称为Metaverse从业者的人陆陆续续来加我微信(基本上一个都没通过)。
虽然我觉得现阶段在映维网公开讨论Metaverse没有任何意义,但我还是决定写这篇文章来分享我关于Metaverse的观点,希望看过我这篇文章的还自称是搞元宇宙的就别再来加我微信了。
1. 什么是Metaverse
关于什么是Metaverse,网上已经有一大堆图文堆砌丰富的“科普”,有人说“万物皆可Metaverse”,也有人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还有人说“百家争鸣”。其中,有我不认同的,也有我认同的,还有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认同的。
“Metaverse”出自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1992年的小说《雪崩(Snow Crash)》。自从当前这波AR/VR发展以来,过去近十年尼尔·斯蒂芬森已多次表态他对“Metaverse”的原始设计构想,尼尔·斯蒂芬森也在2014年入职AR公司Magic Leap公司并担任首席未来学家。
在尼尔·斯蒂芬森的设计构想中,Metaverse是一个基于AR/VR的3D开放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这个有且仅有一个的Metaverse世界。尼尔·斯蒂芬森将Metaverse设计成为互联网(Internet)的继任者,是基于AR/VR的互联网进化的愿景。
通俗点,Metaverse就是一个互联网网络系统,是一个3D空间化的互联网,这也是2000s至今相关从业者一直以来的共识。
在国内,“Metaverse”也被翻译成为“元宇宙”,这是一个非常俗气的翻译。事实上,“Metaverse”在《雪崩(Snow Crash)》中文版里的正式翻译是“超元域”。当然,为了更通俗易懂,且还能承接公众对互联网的认知,我认为“元联网”之类的译文风格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
2. Metaverse概念的演变
从90年代开始,小说《雪崩(Snow Crash)》就已经在激发计算机从业者去构建实现尼尔·斯蒂芬森的Metaverse构想,最早的典型代表是2003年的游戏社交平台《第二人生(Second Life)》。
在2003年的时候,还有过一个专门研究Metaverse发展的非营利性组织“Acceleration Studies Foundation”,下设了“MetaverseRoadmap”工作组,涉及学术研究、行业交流、技术标准等,索尼互娱也是该工作组的主要赞助商之一。
在当时,Metaverse被看作是Web2.0,涵盖3D Web、虚拟网络和增强现实,是当时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很显然,当时还过于早期,所以这个共工作组最终也没能发展起来。
尽管当时AR/VR技术并不成熟,但是支持3D模型的社交游戏平台是该工作组活动的常驻嘉宾,比如《第二人生(Second Life)》。如今,3D模型已经在游戏影视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2021年之前几乎没有厂商会标榜自己为Metaverse。
来到2012年至2016年期间,AR/VR技术得到巨大的发展,出现了以Oculus Rift、HTC Vive、PlayStation VR、HoloLens为代表的AR/VR产品,再次激发了科幻爱好者对Metaverse的憧憬。
尼尔·斯蒂芬森在2014年加入Magic Leap时说,《雪崩》世界跟AR、VR紧密关联,现在这些技术就在眼前,《雪崩》世界就在不远的未来。硅谷传奇软件工程师Michael Abrash在2014年加入Oculus VR(担任首席科学家)时也发出了“The Path to Metaverse”的口号。
过去十多年间,AR/VR从业者一直把Metaverse作为AR/VR终极成熟的蓝图,但是在众多宣传中口号依然是以“下一个计算平台”为主,所以在此期间Metaverse也没有成为AR/VR行业的营销手段。
再到2021年,游戏社交平台Roblox成功登陆纽约交易所,这个跟《第二人生(Second Life)》并没太大区别的游戏社交平台将自己描绘成为一个Metaverse平台。随后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Metaverse被逐渐炒作成为一个新“风口”,而之前从未标榜过自己是Metaverse平台的游戏影视行业也纷纷标榜自己是Metaverse平台。玩家过去十多年司空见惯的游戏也纷纷成了Metaverse世界,玩游戏也成了进入Metaverse世界。
接着在“风口”的追捧下,数字模拟从业者也都纷纷宣布具备Metaverse业务,甚至连区块链、牛奶食品从业者都标榜自己是Metaverse项目。区块链、NFT等从业者也开始将Metaverse纳入到了Web 3.0的范畴(该Web 3.0由区块链从业者提出,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而这跟Metaverse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的设计构想已经相差甚远。
将这次“风口”推向高点的是Facebook在2021年10月宣布改名“Meta”。尽管Facebook宣称改名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在AR/VR上的努力和追求,但业界更相信Facebook是为了应对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调查以及Facebook在社会公众中的糟糕品牌印象。
在Facebook改名事件的推动下,从事AR/VR业务的公司也纷纷高调将Metaverse作为营销手段,包括微软、高通、Magic Leap、Niantic、HTC等。尽管如此,也有公司选择尽量远离。过去一年,苹果CEO库克在多次采访中被问及Metaverse,但库克都选择用AR来回答这类问题,而且回答几乎都规避了Metaverse这个词(尽管如此,但还是被Metaverse炒作者掐头去尾拿去消遣了)。另外也有报道称,收购了Pico的字节跳动也要求内部不准将Metaverse作为营销手段。
3. 万物皆可Metaverse
在这次的Metaverse炒作中,Metaverse概念也被全面扩大化,各行各业各人也都基于自己的需求自我定义Metaverse,甚至还批评Metaverse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的观点为“原教旨主义”(当然,虽然大家基本都知道《雪崩》,但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这样的观点也是斯蒂芬森的观点)。
比如在Facebook宣布改名“Meta”之初,就有比特币投资者Shaan Puri 吐槽Facebook的Metaverse,并提出Metaverse不是虚拟空间问题,而是时间问题。他称,我们的时间在逐渐被数字网络占有,当更多时间被分配到数字世界后,比如达到90%以上,我们可能就真的进入了Metaverse时代。
Shaan Puri的观点提出了新颖的角度,当时也在行业内外被广泛讨论。这样的观点看似非常有道理,但它明显属于自我定义的扩大化。作为一个凭空出世的创造词,原始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早就给定了Metaverse的设计构想,如果你不认同原始创造者的设计理念,还非要篡改原始创造者的设计理念,你何不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名词呢?
提到数字化,计算机技术本身就离不开数字化,我们存在电脑里的所有文件都是数字化信息,我们网上看到的任何信息也都是数字化信息。如今,Metaverse的炒作已近演变到“跟数字化有关就是Metaverse”,如果实在拉胯就说是“Metaverse早期雏形”,这使得Metaverse概念扩大化到名副其实的“万物皆可Metaverse”。
有的时候,这也让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这样的观点,同时也让我想起早期互联网发展和移动互联网发展一些景象。
在互联网发展混乱期,一些传统企业开了个公司网站就标榜自己是“互联网公司”,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些企业开了个微信公众号就标榜自己是“移动互联网公司”。当然,还有一些段子可以更形象地形容这番景象,比如“腾讯公司跟我达成了合作关系”,实际情况是“我注册了个QQ号/微信号(注册时确实也勾了同意协议呀)”。
4. 堆砌的Metaverse基础技术
各种各样的“科普”、“报告”为Metaverse堆砌了琳琅满目的技术范畴,比如区块链、AR/VR、数字人、基础网络等,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必备元素”,让人看的云雾缭绕眼花缭乱。虽然这些内容可能部分是对的,但整体就是大杂烩。甚至,如果你把这些重新堆砌在别的炒作概念上,你会发现同样“完美”。
也有一系列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宣传自己已经具备Metaverse基础技术能力。作为互联网的升级迭代,Metaverse底层架构必然会继承互联网的基础架构,那么请问什么是互联网的基础技术呢?那这就是“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话题了。在这个基础架构之上,Metaverse的特性基本上都是体现在互联网层次结构中的最上层——应用层。因此,Metaverse的基础技术也就主要包括:本身的互联网基础技术、Metaverse新特性关联的关键性技术。
作为3D互联网,Metaverse的新特性是“允许用户在3D网络空间中身临其境地参与各种各样的互联网活动”,由此关联的技术基本上都跟AR/VR有关,包括感知计算、人工智能、光学设计制造、计算成像等,实现对用户的定位追踪和姿态捕捉以及对用户周边环境的定位追踪、三维重建等,确保用户在3D网络空间得到自然、舒适、稳定的冲浪交互体验。
一些厂商因具备数字仿真技术、或者3D游戏应用开发技术等就宣称具备Metaverse基础技术能力,这也让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这些在Metaverse中只是非常普通的组成。这样的观点就好比,因为会写网页就说自己具备互联网基础技术能力,会做App、H5就说具备移动互联网基础技术能力。这些说法并没有错,但几乎又毫无意义。
还有众多区块链和NFT从业者宣称区块链是Metaverse基础技术。作为互联网,它必然包罗万象,跟我们所熟悉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一样,涉及各种各样的技术和应用,区块链技术也只是其一。但是这些技术很多并不是互联网必须的,而是可有可无,没有他们互联网一样可以存在。区块链技术有他的独特应用价值,但是没有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照样在运行,哪怕是在未来的3D互联网,也是如此。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15年前你不相信比特币,10年前不相信比特币,5年前你还不相信比特币,现在比特币已近5万美元一枚了……作为一个曾经的矿工,我想说,我们还几千年前就不相信黄赌毒呢……
当然,也有NFT从业者为此提出了五花八门的“必须性”的见解,比如说需要NFT来构建Metaverse的经济系统,需要NFT来保障用户的数字化身(Avatar)资产等等。
我认为这些都是为了“NFT”而“NFT”。比如用户的数字化身资产,一些NFT从业者相信这个数字化身就是用户在Metaverse世界的个人身份认证,而得益于NFT技术他们可以把这个数字资产带到任何一个商家平台,这样的想法就好比“我的微信账号也应该是支付宝账号,那如果我在微信账户里有10块钱,我登陆支付宝后里面也应该有10块钱”。我们在一个商家的资产,另一个商家凭什么要给我们认证呢,尤其是涉及商业利益的资产。
5. 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进入Metaverse时代
在2021年我接受了很多的Metaverse顾问咨询(付费),每次我都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做分享,以免我被各行各业正在热火朝天支持Metaverse的产业景象啪啪打脸。
如果你认为Metaverse是那些在手机上、电脑上早就见过的社交游戏类市场,那这些行业早就成熟了,而且竞争早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互联网蓬勃发展至今,真没必要再像2000s年代《第二人生(Second Life)》那样,有个3D就标榜自己是Metaverse早期雏形(一些炒作更彻底,只要涉及数字化就被当作是Metaverse早期雏形/原住民)。更不用说市场早就给了这些产品明确的定位,比如数字孪生、虚拟仿真、游戏、UGC游戏、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等等。
如果你认为Metaverse是区块链从业者炒作的Web 3.0,那也别指望了。自提出开始过去近十年,基于区块链技术的Web 3.0从来就没有得到了过万维网联盟(W3C)的认可。在万维网联盟的规划中,Web 3.0是指语义网(Semantic Web),由万维网创始者Tim Berners-Lee提出,跟区块链没半毛钱关系。既然名字被官方抢了,我建议区块链行业可以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Web 3.0改名叫“WebB(Web on Blockchain)”。当然,估计很多炒作Web 3.0的区块链从业者都不知道万维网联盟是什么,我这里我也懒得展开讨论。
尽管Meta(Facebook)、微软、高通等科技巨头也在大肆营销Metaverse,但他们所说的Metaverse依然是建立在AR/VR基础之上,包括硬件和软件。比如Meta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Quest、Horizon等,微软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HoloLens、Mesh等,高通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XR2、Spaces等。
回到AR/VR主线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进入Metaverse时代呢?Metaverse跟AR/VR的关系就犹如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跟计算机电脑/智能手机的关系。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成熟依赖于计算机电脑/智能手机的普及。同样,Metaverse的普及成熟也要依赖于AR/VR的普及。所以,扩大化的Metaverse炒作什么时候会退潮,你心里有时间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