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网站就是互联网,开公众号就是移动互联网,搞数字化就是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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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元宇宙的别再来加我微信了

映维网Nweon 2022年03月24日)关于Metaverse的炒作已近有一年多,期间映维网也一直陆陆续续被问为啥不怎么写Metaverse,也有不少人陆陆续续来找我做Metaverse的宣传报道,也有不少网友在知乎邀请我回答有关Metaverse的问题,还有不少自称为Metaverse从业者的人陆陆续续来加我微信(基本上一个都没通过)。

虽然我觉得现阶段在映维网公开讨论Metaverse没有任何意义,但我还是决定写这篇文章来分享我关于Metaverse的观点,希望看过我这篇文章的还自称是搞元宇宙的就别再来加我微信了。

1. 什么是Metaverse

关于什么是Metaverse,网上已经有一大堆图文堆砌丰富的“科普”,有人说“万物皆可Metaverse”,也有人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还有人说“百家争鸣”。其中,有我不认同的,也有我认同的,还有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认同的。

“Metaverse”出自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1992年的小说《雪崩(Snow Crash)》。自从当前这波AR/VR发展以来,过去近十年尼尔·斯蒂芬森已多次表态他对“Metaverse”的原始设计构想,尼尔·斯蒂芬森也在2014年入职AR公司Magic Leap公司并担任首席未来学家

在尼尔·斯蒂芬森的设计构想中,Metaverse是一个基于AR/VR的3D开放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这个有且仅有一个的Metaverse世界。尼尔·斯蒂芬森将Metaverse设计成为互联网(Internet)的继任者,是基于AR/VR的互联网进化的愿景。

通俗点,Metaverse就是一个互联网网络系统,是一个3D空间化的互联网,这也是2000s至今相关从业者一直以来的共识。

在国内,“Metaverse”也被翻译成为“元宇宙”,这是一个非常俗气的翻译。事实上,“Metaverse”在《雪崩(Snow Crash)》中文版里的正式翻译是“超元域”。当然,为了更通俗易懂,且还能承接公众对互联网的认知,我认为“元联网”之类的译文风格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

2. Metaverse概念的演变

从90年代开始,小说《雪崩(Snow Crash)》就已经在激发计算机从业者去构建实现尼尔·斯蒂芬森的Metaverse构想,最早的典型代表是2003年的游戏社交平台《第二人生(Second Life)》。

在2003年的时候,还有过一个专门研究Metaverse发展的非营利性组织“Acceleration Studies Foundation”,下设了“MetaverseRoadmap”工作组,涉及学术研究、行业交流、技术标准等,索尼互娱也是该工作组的主要赞助商之一。

在当时,Metaverse被看作是Web2.0,涵盖3D Web、虚拟网络和增强现实,是当时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很显然,当时还过于早期,所以这个共工作组最终也没能发展起来。

尽管当时AR/VR技术并不成熟,但是支持3D模型的社交游戏平台是该工作组活动的常驻嘉宾,比如《第二人生(Second Life)》。如今,3D模型已经在游戏影视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2021年之前几乎没有厂商会标榜自己为Metaverse。

来到2012年至2016年期间,AR/VR技术得到巨大的发展,出现了以Oculus RiftHTC Vive、PlayStation VR、HoloLens为代表的AR/VR产品,再次激发了科幻爱好者对Metaverse的憧憬。

尼尔·斯蒂芬森在2014年加入Magic Leap时说,《雪崩》世界跟AR、VR紧密关联,现在这些技术就在眼前,《雪崩》世界就在不远的未来。硅谷传奇软件工程师Michael Abrash在2014年加入Oculus VR(担任首席科学家)时也发出了“The Path to Metaverse”的口号。

过去十多年间,AR/VR从业者一直把Metaverse作为AR/VR终极成熟的蓝图,但是在众多宣传中口号依然是以“下一个计算平台”为主,所以在此期间Metaverse也没有成为AR/VR行业的营销手段。

再到2021年,游戏社交平台Roblox成功登陆纽约交易所,这个跟《第二人生(Second Life)》并没太大区别的游戏社交平台将自己描绘成为一个Metaverse平台。随后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Metaverse被逐渐炒作成为一个新“风口”,而之前从未标榜过自己是Metaverse平台的游戏影视行业也纷纷标榜自己是Metaverse平台。玩家过去十多年司空见惯的游戏也纷纷成了Metaverse世界,玩游戏也成了进入Metaverse世界。

接着在“风口”的追捧下,数字模拟从业者也都纷纷宣布具备Metaverse业务,甚至连区块链、牛奶食品从业者都标榜自己是Metaverse项目。区块链、NFT等从业者也开始将Metaverse纳入到了Web 3.0的范畴(该Web 3.0由区块链从业者提出,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而这跟Metaverse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的设计构想已经相差甚远。

将这次“风口”推向高点的是Facebook在2021年10月宣布改名“Meta”。尽管Facebook宣称改名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在AR/VR上的努力和追求,但业界更相信Facebook是为了应对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调查以及Facebook在社会公众中的糟糕品牌印象。

延伸阅读解读Facebook改名为Meta的真正原因

在Facebook改名事件的推动下,从事AR/VR业务的公司也纷纷高调将Metaverse作为营销手段,包括微软高通、Magic Leap、NianticHTC等。尽管如此,也有公司选择尽量远离。过去一年,苹果CEO库克在多次采访中被问及Metaverse,但库克都选择用AR来回答这类问题,而且回答几乎都规避了Metaverse这个词(尽管如此,但还是被Metaverse炒作者掐头去尾拿去消遣了)。另外也有报道称,收购了Pico的字节跳动也要求内部不准将Metaverse作为营销手段。

3. 万物皆可Metaverse

在这次的Metaverse炒作中,Metaverse概念也被全面扩大化,各行各业各人也都基于自己的需求自我定义Metaverse,甚至还批评Metaverse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的观点为“原教旨主义”(当然,虽然大家基本都知道《雪崩》,但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这样的观点也是斯蒂芬森的观点)。

比如在Facebook宣布改名“Meta”之初,就有比特币投资者Shaan Puri 吐槽Facebook的Metaverse,并提出Metaverse不是虚拟空间问题,而是时间问题。他称,我们的时间在逐渐被数字网络占有,当更多时间被分配到数字世界后,比如达到90%以上,我们可能就真的进入了Metaverse时代。

Shaan Puri的观点提出了新颖的角度,当时也在行业内外被广泛讨论。这样的观点看似非常有道理,但它明显属于自我定义的扩大化。作为一个凭空出世的创造词,原始创造者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早就给定了Metaverse的设计构想,如果你不认同原始创造者的设计理念,还非要篡改原始创造者的设计理念,你何不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名词呢

提到数字化,计算机技术本身就离不开数字化,我们存在电脑里的所有文件都是数字化信息,我们网上看到的任何信息也都是数字化信息。如今,Metaverse的炒作已近演变到“跟数字化有关就是Metaverse”,如果实在拉胯就说是“Metaverse早期雏形”,这使得Metaverse概念扩大化到名副其实的“万物皆可Metaverse”。

有的时候,这也让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这样的观点,同时也让我想起早期互联网发展和移动互联网发展一些景象。

在互联网发展混乱期,一些传统企业开了个公司网站就标榜自己是“互联网公司”,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些企业开了个微信公众号就标榜自己是“移动互联网公司”。当然,还有一些段子可以更形象地形容这番景象,比如“腾讯公司跟我达成了合作关系”,实际情况是“我注册了个QQ号/微信号(注册时确实也勾了同意协议呀)”。

4. 堆砌的Metaverse基础技术

各种各样的“科普”、“报告”为Metaverse堆砌了琳琅满目的技术范畴,比如区块链、AR/VR、数字人、基础网络等,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必备元素”,让人看的云雾缭绕眼花缭乱。虽然这些内容可能部分是对的,但整体就是大杂烩。甚至,如果你把这些重新堆砌在别的炒作概念上,你会发现同样“完美”

也有一系列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宣传自己已经具备Metaverse基础技术能力。作为互联网的升级迭代,Metaverse底层架构必然会继承互联网的基础架构,那么请问什么是互联网的基础技术呢?那这就是“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话题了。在这个基础架构之上,Metaverse的特性基本上都是体现在互联网层次结构中的最上层——应用层。因此,Metaverse的基础技术也就主要包括:本身的互联网基础技术、Metaverse新特性关联的关键性技术。

作为3D互联网,Metaverse的新特性是“允许用户在3D网络空间中身临其境地参与各种各样的互联网活动”,由此关联的技术基本上都跟AR/VR有关,包括感知计算、人工智能、光学设计制造、计算成像等,实现对用户的定位追踪和姿态捕捉以及对用户周边环境的定位追踪、三维重建等,确保用户在3D网络空间得到自然、舒适、稳定的冲浪交互体验。

一些厂商因具备数字仿真技术、或者3D游戏应用开发技术等就宣称具备Metaverse基础技术能力,这也让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这些在Metaverse中只是非常普通的组成。这样的观点就好比,因为会写网页就说自己具备互联网基础技术能力,会做App、H5就说具备移动互联网基础技术能力。这些说法并没有错,但几乎又毫无意义。

还有众多区块链和NFT从业者宣称区块链是Metaverse基础技术。作为互联网,它必然包罗万象,跟我们所熟悉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一样,涉及各种各样的技术和应用,区块链技术也只是其一。但是这些技术很多并不是互联网必须的,而是可有可无,没有他们互联网一样可以存在。区块链技术有他的独特应用价值,但是没有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照样在运行,哪怕是在未来的3D互联网,也是如此。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15年前你不相信比特币,10年前不相信比特币,5年前你还不相信比特币,现在比特币已近5万美元一枚了……作为一个曾经的矿工,我想说,我们还几千年前就不相信黄赌毒呢……

当然,也有NFT从业者为此提出了五花八门的“必须性”的见解,比如说需要NFT来构建Metaverse的经济系统,需要NFT来保障用户的数字化身(Avatar)资产等等。

我认为这些都是为了“NFT”而“NFT”。比如用户的数字化身资产,一些NFT从业者相信这个数字化身就是用户在Metaverse世界的个人身份认证,而得益于NFT技术他们可以把这个数字资产带到任何一个商家平台,这样的想法就好比“我的微信账号也应该是支付宝账号,那如果我在微信账户里有10块钱,我登陆支付宝后里面也应该有10块钱”。我们在一个商家的资产,另一个商家凭什么要给我们认证呢,尤其是涉及商业利益的资产。

5. 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进入Metaverse时代

在2021年我接受了很多的Metaverse顾问咨询(付费),每次我都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做分享,以免我被各行各业正在热火朝天支持Metaverse的产业景象啪啪打脸。

如果你认为Metaverse是那些在手机上、电脑上早就见过的社交游戏类市场,那这些行业早就成熟了,而且竞争早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互联网蓬勃发展至今,真没必要再像2000s年代《第二人生(Second Life)》那样,有个3D就标榜自己是Metaverse早期雏形(一些炒作更彻底,只要涉及数字化就被当作是Metaverse早期雏形/原住民)。更不用说市场早就给了这些产品明确的定位,比如数字孪生、虚拟仿真、游戏、UGC游戏、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等等。

如果你认为Metaverse是区块链从业者炒作的Web 3.0,那也别指望了。自提出开始过去近十年,基于区块链技术的Web 3.0从来就没有得到了过万维网联盟(W3C)的认可。在万维网联盟的规划中,Web 3.0是指语义网(Semantic Web),由万维网创始者Tim Berners-Lee提出,跟区块链没半毛钱关系。既然名字被官方抢了,我建议区块链行业可以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Web 3.0改名叫“WebB(Web on Blockchain)”。当然,估计很多炒作Web 3.0的区块链从业者都不知道万维网联盟是什么,我这里我也懒得展开讨论。

尽管Meta(Facebook)、微软、高通等科技巨头也在大肆营销Metaverse,但他们所说的Metaverse依然是建立在AR/VR基础之上,包括硬件和软件。比如Meta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Quest、Horizon等,微软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HoloLens、Mesh等,高通的Metaverse业务产品包括XR2、Spaces等。

回到AR/VR主线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进入Metaverse时代呢?Metaverse跟AR/VR的关系就犹如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跟计算机电脑/智能手机的关系。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成熟依赖于计算机电脑/智能手机的普及。同样,Metaverse的普及成熟也要依赖于AR/VR的普及。所以,扩大化的Metaverse炒作什么时候会退潮,你心里有时间表了吗?

注明:洞见系列都属于映维网创始人刘卫华独立思考创作的行业评论性文章或采访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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