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青岛中院判决了全国首例AR/VR内容应用盗版案件
赔偿PICO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
(映维网Nweon 2024年01月18日)据中国法院网报道,青岛中院日前判决了全国首例XR不正当竞争案。其中,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立即停止侵权PICO并赔偿PICO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目前原、被告均未上诉,而被告已主动履行完毕。
据介绍,原告海南创见未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创见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PICO核心产品包括VR一体机产品,同时通过“PICOVR助手”App等软件提供辅助功能。
被告王某则在其运营的某VR网站中的PICO一体机游戏专区页面,宣传其可提供大量PICO内游戏资源。其中,所述PICO资源需用户支付会员费成为某VR网站会员后,由被告通过某VR网站向用户提供PICO账号及密码信息,并指导某VR网站付费用户使用账号和密码获取PICO内游戏资源。
除向用户提供PICO账号及PICO游戏外,被告同时指导、帮助用户以多种手段使用破解版PICO游戏,并提供相应教程和工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被告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在明知游戏账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的行业惯例和互联网账号实名制的前提下,仍实施侵权行为,违反了公平诚信原则,违反了相关法律和商业道德,明显具有违法性。被告对外有偿提供PICO账号租赁服务的行为,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立即停止侵权PICO并赔偿PICO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目前原、被告均未上诉,而被告已主动履行完毕。
法官评价道:“该案被告未经平台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分享会员账号的行为,实质上系挤占原告的网络用户资源和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从而获得竞争优势。该案最终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仅对PICO账号租赁行为的违法定性及后续侵权治理,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XR行业领域相关案件的处理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对规范互联网行业平台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获得竞争优势,促进XR行业等新型商业模式和竞争业态正常有序发展,维护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